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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9     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转载】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引导广大专家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2023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根据《陕西省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专家服务团。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摸清基层实际需求,重点围绕助力乡村振兴、破解发展难题、加快成果转化、发展特色产业、培养培训人才、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精心设计专家服务团,遴选对口专家,创新服务方式,设立专项经费,加大服务频次,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安排好本地区(部门)的服务活动,切实提升服务活动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同时,深化交流合作,积极协调有关对口支援单位,充分发挥发达地区人才、技术、信息优势,通过定点帮扶、柔性引才等方式,强化人才协作和智力支持。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从本地区(部门)计划开展的专家服务团中,推荐1个代表性强、影响面广的项目申报省级专家服务团;优先推荐服务于国家和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省人社厅将从中遴选确定一批省级专家服务团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并择优实施1个省级项目。同时,推荐若干项目,争取人社部重点支持。近3年已获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暂不重复申报。

(二)专家服务基地。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围绕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本地区(部门)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步伐,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等支持,提升软硬件水平,增强基地技术创新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可从基础较好、持续开展服务活动、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市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推荐1个基地,省人社厅将从中择优确定一批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在有关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中加强指导和倾斜支持,并给予新设省级基地一定建设支持经费。同时,从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推荐若干基地,争取人社部重点支持。已获批的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三)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为促进地区、部门间专家资源协调互补,更好集聚发挥专家智慧,省人社厅计划组建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库,在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中,根据基层单位需求,精准匹配对口专家。专家库成员主要包括省人社厅重点联系的高层次专家和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推荐的优秀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具有服务基层的良好意愿,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鼓励入选国家和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承担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专家依托基地开展服务。请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从以往参加服务基层工作积极、发挥作用显著的专家中,择优推荐不少于10名(不限专业)纳入省级重点联系专家库。省人社厅将择优遴选若干专家,推荐纳入人社部重点联系专家库

二、材料报送方式和步骤

(一)2023年2月16日前,各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将申报的项目、基地及推荐的专家以公函形式报省人社厅。将填写的“2023年省级专家服务示范团申报表”、“2023年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和“2023年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推荐表”各打印一份,加盖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印章后作为公函附件一并报送。

(二)2023年3月2日前,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基地依托单位登录凭省人社厅分配的账号,登陆“全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并在线提交“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申报表”、“2023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三)2023年3月6日前,有关市(区)、部门凭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在线逐级审批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要将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加强统筹谋划,加大工作力度,在认真组织做好专家服务示范团、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申报的基础上,主动开展本地区(部门)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积极创新新时代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体系,共同打造我省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品牌。

(二)各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的优秀专家及先进事迹重点进行宣传报道,让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的根扎得更深,让各类人才服务基层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

(三)各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基层发展需要,主动邀请国家或省级专家参与服务活动,也可向省人社厅提出邀请相关专家的具体需求。

(四)报送文件中请简要说明本地(部门)自主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实施的项目和建设的基地数量、活动涉及的领域、经费支持数额、参与专家层次及人次等。示范团项目要附详细的实施方案,说明实施地点、服务内容、经费保障和预期成效;服务基地要填写清目前建设的基本情况、服务的主要领域、申请的必要性、相关保障和未来三年服务工作计划等内容。

(五)报送文件中请注明拨款账户名(各地人社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将电子版与文件附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市(区)或部门名称+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

(六)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请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党江平 029-63915099(兼传真)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前大楼6-08室

邮政编码:710006

电子邮箱:123110187@qq.com


附件:

1.2023年省级专家服务示范团申报表(模板)

2.2023年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模板)

3.2023年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推荐表(模板)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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