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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资格确认

时间:2017-09-30     【转载】

按照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6 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各地各部门执行的评审标准结合了本地实际,标准条件的掌握宽严不一,因此只能是哪里评的哪里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后,新的单位和地区要对其过去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重新确认。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报人社(职改)部门确认。

   一、我中心服务对象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并且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工程技术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提供材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中小学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任职资格批文、评审表等原任职资格审批材料各一份;

4、当时参评职称的业绩材料(含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参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原职称证书原件;

6、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以上2到4项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时间:

   职称确认材料提交的时间与各系列(工程、中小学教师系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提交时间一致(因职称评审政策每年均有不同程度调整,请于每年8月以后关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职称评价栏目”相关通知)。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100元/人、中级200元/人、高级400元/人。

  联系电话:029-85261572

  办公地址:翠华路1819号(翠华路与雁南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办公时间:工作日内8:30—11:30,14:00—17:00(每周三下午四点后集中学习,停止对外办公,敬请谅解。)

 

《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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