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补办、更换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证书的人员 二、受理范围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陕西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报送部门 (一)个人需提交资料 1、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并加盖印章(需加盖各收文单位印章)(附表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丢失证书申请人还需提供一份声明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 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报刊号;声明内容有持证人的姓名、丢失证书的职称名称、专业名称和证书编号信息 4、更换证书还需提供已损坏的职称证书原件 5、两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资料报送部门 1、个人申请补办、更换证书资料统一交各市或各主管单位证书管理部门,由其对资料审核后加盖红章并办理 2、补办、更换高级职称评审证书前,各市或各主管单位证书管理部门要向省办证窗口上传《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办理信息表》(excel)电子数据(附件2),并从系统里导出《职称评审证书存档表》、《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办理登记表》并加盖红章 3、补办、更换初、中级职称评审证书前,各市或各主管单位证书管理部门要向省办证窗口上传各单位相关职称评审批复文件电子版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excel)电子数据,办理证书时须携带文件纸制版和《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办理登记表》并加盖红章 4、携带补办、更换资料前往办证书窗口办理证书(初、中级职称批复文件上加盖各市或各主管单位印章) 四、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1、办理地点: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太乙路办公区(建设东路3号)一号办公楼七楼709室 2、办理时间: 每周星期三、四(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每年七、八月 上午8:30—11:40 下午14:00—16:4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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